为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人才结构,促进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结合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7名,具体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详见《2025年度新泰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的具体实际的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工作经历等是不是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并负责解释。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的领导;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国有企业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别的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参照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证明的专业应聘。
2.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3月24日以前取得。
3.工作经历要求。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5年3月,工作经历以社保缴纳记录和工作证明为准(工作证明可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4.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合乎条件的岗位。台湾居民可应聘合乎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含技师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按照本科学历应聘合乎条件的岗位。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线年度新泰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隐私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5年3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一定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能够最终靠《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企业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核检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核检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核检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5年3月29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5年3月29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来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新泰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检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5年3月29日16:00前,依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合乎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核检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来进行。考试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法律和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省情市情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合乎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核检查公告。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做,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成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来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还有是不是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能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依法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市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